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科〔2006〕2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参加

2006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经国务院批准,原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自今年起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工博会)。中国工博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学技术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牵头。中国工博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当前最高层次的国家级工业博览会,是唯一具有评奖资格的国家级展会,已经发展成为高新技术和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展示中心、交易中心和评估中心。2006年中国工博会是在全国科技大会后,全国关注科技创新、科教兴国的大好背景下举办的,该展会必将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2006年中国工博会定于11月1日(周三)至5日(周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举办。今年教育系统将继续享受中国工博会组委会的有关优惠政策,中国高校展区由全国高校共同打造,各在沪高校要积极参与,为做好上海教育系统的组织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校组织参展中国工博会,就是要通过国家级展示平台、交易平台和评估平台全面展示高校综合科技实力和社会价值。要继续坚持以展品为中心的参展原则,进一步提高展品遴选的质量和展示的水平,实施精品精展,通过突出展示高校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和科技成果,凸现高校的贴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特色优势学科及其水平,凸现高校的技术创新能力,凸现高校科技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参展2006年中国工博会,依托全国关注科技创新、科教兴国的大好时机和中国工博会更名后取得的向新的层次发展的机遇,要使高校的展示水平得以同步提高。

二、组织工作机构

根据教育部要求,上海市教委承担在沪高校(包括在沪部属高校)的组织参展工作。2006年仍成立上海教育系统参展中国工博会组委会,领导在沪高校的参展工作,负责总体工作方案的组织制定及实施的指导、统筹、督促和检查。由上海市教委领导任主任,由参展高校分管校院长及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及市教委科技处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参展办),设立在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负责承担招展、招商和综合服务等业务工作,接受教育部及其科技发展中心委托,协同承担沪外高校的招展等工作。高校是参展的主体,是遴选展品的源头,是搞好精品精展的中坚。

各高校要把参展中国工博会作为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一个重要工作环节给予充分重视,要确定分管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确定专门的职能工作机构(部门)及其负责人,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完成。各高校组织确定的参展中国工博会工作的分管校领导(即为教育系统参展中国工博会组委会成员)、职能工作机构(部门)及其负责人、联络员等,请于5月20日前报市教委(《高校参展2006年中国工博会机构与人员回执》见附件二)。

三、组织参展方案

中国高校展区今年将出现两个新的亮点:一是规模有所扩大,展位增加到189个,展区面积增加到约3000平方米,比去年增长50%。其中在沪高校参展89个展位,占整个展区的47%,沪外高校参展展位100个,占整个展区的53%。二是对展品的遴选及其展示方式作出改进,将安排重点展示的展品、多样化展示的展品和科技创新信息发布等三类展示。

经广泛征求意见,现拟订了教育系统参展第八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总体方案,并已经市教委审核同意。有关组织参展的各项工作的实施均按教育系统参展第八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总体方案执行(另行印发)。

四、联系方式

1、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

地址:宝山路251号(甲)     邮编:200071

联系人:陆建国  张勇华       电话:56637073  56303013传真:56311662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      

地址:大沽路100号          邮编:200003

联系人:陈凯               电话:23116744

传真:23116747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教育系统参展工博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2.高校参展2006年“中国工博会“人员回执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年度  科技  展览会  通知

  抄送: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1:

 

上海市教育系统参展中国工博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秘书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                    

(以下由各高校拟定推荐)

  员:     

复旦大学校领导

上海交通大学校领导

同济大学校领导

华东师范大学校领导

华东理工大学校领导

东华大学校领导

上海大学校领导

上海中医药大学校领导

上海师范大学校领导

上海理工大学校领导

上海海事大学校领导

上海水产大学校领导

上海电力学院校领导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领导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领导

(以下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推荐)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处长              王兴放

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心主任              陆建国

(兼参展办主任)

 

 

 


附件2:

 

高校参展2006年中国工博会人员回执

 

 

高校名称

 

 

分管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职能机构(部门)名称

 

 

 

职能机构(部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络员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地址

 

 

 

 

邮编

 

 

E—mail邮箱

 

 

填表人:         日期:                     学校(章)

 

注:1、回执请于6月2日前,寄宝山路251号(甲)上海市教育企业管理中

心,邮编:200071。

2、联系人:陆里谷、钱江海  电话:56627773